野鴨的養(yǎng)殖場地及設施
1.場地:
要求飼養(yǎng)場地有開闊的流動水面,最好在水草豐茂的地方。在陸地上養(yǎng)殖應種植適當的喬木或灌木,以利遮蔭。
2.設施:
(1)鴨舍:商品鴨舍可為簡易型,讓鴨自由出入,一般規(guī)格為長9米、寬4米、高3.2米,舍內設小窗或不設窗,多采用格子板飼養(yǎng)。格子板可用木制成,也可用塑網(φ毫米,網眼為1.85厘米X1.85厘米小方格形)。種鴨舍要求稍高一些,多采用格子板與墊草相結合,兩者面積各為一半。
(2)食棚與食槽:食棚高2.0米,長寬可根據食槽來決定,食槽每100只鴨有長方形食槽3米或3個盆斗式食槽,雙面長方形飲水器2米。